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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06:50  

广中党办〔2013〕29号

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纪委、直属党支部,各院(所)、党政职能部门:

《广州中医药大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经学校党委全委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为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学校党政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党委书记黄斌同志

(一)党委书记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领导党委办公室、统战部及联系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三)调查了解和研究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学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汇报。

(四)坚持开展经常性、制度化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抓好每年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五)建立健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务公开。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按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七)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监督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九)领导、组织并支持学校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二、党委副书记、校长王省良同志

(一)校长对学校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领导联系单位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对学校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廉政建设的校务会议,调查了解和研究分析学校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学校监察处关于廉政建设的专题汇报。

(三)坚持开展经常性、制度化的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医的教育,支持学校廉政文化建设。

(四)建立健全学校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校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在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社会服务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七)监督检查学校廉政建设情况和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学校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三、党委副书记陈英华同志

(一)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宣传部、团委及联系单位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育健康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办涉及分管工作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了解和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防止和纠正损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建华同志

(一)主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纪委监察处、审计处(招标中心)、信息中心、工会及联系单位护理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组织实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调查研究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重点环节,批示督办重要案件。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每年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纪委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督促考核结果的运用,并向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汇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督促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维护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防止和纠正招投标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领导、组织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五、副校长孙晓生同志

(一)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人事处、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中医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东中医药博物馆、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及联系单位基础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办涉及分管工作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了解和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严格执行国家人事政策,防止和纠正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防止和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六、副校长陈蔚文同志

(一)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医院管理处、《新中医》编辑部、《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编辑部、《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编辑部、国家药品(中药)临床安全性实验室(GLP)及联系单位中药学院、脾胃研究所、临床药理研究所、中药资源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办涉及分管工作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了解和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附属医疗单位行风建设,防止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防治商业贿赂行为。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七、副校长刘晟同志

(一)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校长办公室(三元里综合办)、基建处、后勤集团、统战部及联系单位人文社科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办涉及分管工作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了解和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及后勤服务管理以及相关采购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八、副校长刘小虹同志

(一)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科技处、财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联系单位实验动物中心、热带医学研究所、国际中医药转化研究所、青蒿研究中心、粤海医院、中医药数理工程研究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办涉及分管工作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了解和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申报审批、科研经费使用以及对外经济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九、副校长许能贵同志

(一)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外事处(国际学院、港澳台事务办)、高等教育研究所(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及联系单位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办涉及分管工作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了解和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在教学管理、研究生招生、导师遴选、公务出国(境)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十、副校长潘华峰同志

(一)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领导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离退休工作处及联系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办涉及分管工作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了解和解决分管部门和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四)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在学校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使用及图书招标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六)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抄送:省教育纪工委,学校领导。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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