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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上学期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9日 14:44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所、直属单位,各党政管理部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结合学校今年中心工作安排,特制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上学期学习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上学期学习计划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上学期

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广东中医药强省建设,积极投身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

二、学习安排

时间

专题

备注

3月

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

4月

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维护高校政治安全

5月

广东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形势与广东省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6月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7月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和指导高水平大学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是学校党委加强干部理论武装的重要抓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出发,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并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使学习真正取得实效。

(二)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请假、座位编排、学习总结、一会一报等制度,规范学习活动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制定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3月30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处。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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