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党办〔2014〕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所,各直属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中央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出差、出访或离开本校休假、学习等,按要求向上级报告;学校副职领导离校外出(2天以上,下同),要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并告知学校两办。
二、各二级单位(学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校外出,应提前3天向学校分管校领导请示报告,批准同意并填写《外出报备单》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外出;二级单位(学院)、部门副职领导离校外出,应提前3天向二级单位(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批准同意并填写《外出报备单》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外出。
三、各单位、部门正职与副职,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能同时全部离开本校。确因特殊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书面请示中详细说明情况。
四、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来不及填写《外出报备单》的,须及时以口头方式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并告知学校两办或组织部。返校后,须及时补办报备手续。
五、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如外出时间较长(半个月以上),原则上须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例如书记离开本校,应指定由排名靠前的副书记主持工作)。
六、外出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行程变化须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并告知学校两办或组织部。
七、各单位(学院)、部门要对内部的管理干部、教职员工外出报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八、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外出须严格执行上述要求。两办和组织部将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党委校领导外出情况报党委办公室,电话:39358111,39358777;行政校领导外出情况报校长办公室,电话:39358838,39358968;各单位(学院)、部门领导干部外出情况报组织部,电话:39358638,39356928)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单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单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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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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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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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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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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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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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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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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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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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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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期间代理主
持工作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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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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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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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党委校领导外出情况报党委办公室,电话:39358111,39358777;行政校领导外出情况报校长办公室,电话:39358838,39358968;各单位(学院)、部门领导干部外出情况报组织部,电话:39358638,39356928。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