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党办〔2016〕21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所、中心,各直属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学校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
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推进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群团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师生员工是全面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学校稳定的基本依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群团工作,充分发挥我校群团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凝聚全校师生员工力量,对加快推进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所联系师生员工为推进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贡献力量。坚持服务师生员工的工作生命线,维护和发展师生员工利益。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1.健全和落实群团工作领导体制。学校对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体制,校工会、共青团受学校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学校党委负责指导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探索从基层团组织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党员以及优秀学生团员担任兼职学校团委副书记。
2.健全党委研究推进群团工作的制度机制。学校工会专职副主席列席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团委书记列席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参加与其工作相关的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应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群团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把群团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在每届任期内应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
3.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将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落实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学校将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教职工入会的管理。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等规定。
(二)推动群团组织动员凝聚力量为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功立业
1.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作用。深化“教职工之家”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完成好凝聚青年、搭建桥梁的根本任务。各级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形成由点到面、由局部到全局的工作格局,努力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
2.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开展教职员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弘扬劳模精神;开展女教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教育。校、院两级团委组织开展“杏林英才青马班”,优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和“校园年度人物”评选。
3.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和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 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各项工作,解决好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团组织要以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通过勤工助学基金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通过“学生校长助理”、“青年学生事务中心”等,及时了解、妥善处理学生的成长发展需求和权益诉求。
4.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保证“双代会”代表中一线教师代表的比例不低于相关标准。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双代会”,并按期换届。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重要规章制度,必须提交“双代会”审议通过,审议重大问题要实行无记名表决方式。在“双代会”前召开提案工作会议,开展优秀提案评选,逐步提高提案质量和抓好提案的落实。逐步完善和落实学生代表选举制、常任制、提案制。
5.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参与创新学校治理和维护校园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干部在舆情监控、情绪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作用。各单位、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共青团组织、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引导青年学生理性表达诉求。
(三)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1.加强群团组织阵地建设。各级群团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微信、微博、网站集群等网络阵地建设,健全网络宣传工作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做好会员入会工作;建立、指导教职工文体协会,举办各类兴趣培训班,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大力推进“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工作,形成从线上到线下、线下到线上的活动机制。
2.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取、上解缴工会经费,将各二级工会的经费补贴落实到位。科学合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继续实施将财政拨款支持的共青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学校财政年度预算;对上级共青团组织等有关部门要求开展但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各专项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3.强化群团工作法治保障。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有关章程的规定,完善和加强群团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做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和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使群团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
(四)扎实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1.加强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按照群团组织法规和各自章程的要求,健全群团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群团干部。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依法选举,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工会干部队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探索、推动二级学院团委书记专职专岗。探索激活基层团支部的有效路径和工作内容,优化以团组织为核心,以学生会、研究生会为主体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团学干部深入学生、深入基层的长效机制。
2.强化群团组织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会干部工作职责,学校工会试行发放工会兼职干部补贴制度,坚持两年开展一次评先工作,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工作积极性。建立并健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考核及奖励方案,对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学生学术科研等配备相应的激励措施。
3.畅通群团组织工作联系渠道。加强信息公开与宣传,通过上会、上网、上墙等形式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工作情况。运用校园网、微信、QQ工作群等,方便师生员工与群团组织联系。实现学校团委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常态化,每名专职团干部每年直接、经常联系100名左右青年师生员工。
4.加强对群团组织的舆论宣传。加大对群团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群团组织公益活动,总结推广群团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服务品牌。加强对群团组织所办报刊、网站的指导和管理,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群团组织网宣队伍建设,发挥新媒体在思想引领、舆论引导、信息沟通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设置宣传教育内容,主动发声、及时发声,积极宣传意识形态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5.切实加强群团组织作风建设。工会、共青团干部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师生员工中来、到师生员工中去,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长效机制,坚决克服脱离师生员工现象,竭诚为师生员工服务。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