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党组〔2014〕18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所,各直属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粤发[2008]12号)、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党代表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各级党代表作用的指导意见,学校党委将设立党代表接待室,并开展党代表接访活动。现将接访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反映师生诉求、架设沟通桥梁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疏通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学校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联系和服务党员、师生的新平台,密切党代表与党员、师生的联系,及时掌握和反映党员和师生的意见建议,提高服务水平,推动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
二、活动主题
围绕"知党情、听民意、促和谐"主题开展党代表接访活动。
三、活动机构
党代表接访活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成立学校党代表接访活动联络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络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信息中心有关同志组成,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负责党代表接待室和接访活动日常事务,网上接访互动等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四、活动形式
党代表接访活动形式有定期接待、双向约谈、走访调研、民意征询、学习研讨等方式。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开展定期接待,包括驻室接访、主题接访和网上接访等。接访内容包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听取对加强改进学校党建、推动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的意见和建议等。
(一)党代表驻室接访活动安排
1.接访时间:从2014年5月16日起。
2.接访地点:学校党代表工作室(大学城校区办公楼1107室)。建立并落实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3.驻室党代表:学校第八届校领导党委委员在参加校领导接待日的基础上不定期参加党代表工作室驻室接访活动,学校第八届非校领导党委委员轮流开展驻室接访。
4.接访对象:学校党员、师生员工。
5.党代表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接访活动。
6.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填写接访活动办理表。
(二)非驻室党代表开展主题接访活动安排
1.主题活动承办单位: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主题活动参加人员:学校第八次党代会非驻室党代表(即非校领导和非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的党代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师生员工。
3.主题活动时间:从2014年起每学期二次(原则上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和放假前一个月各安排一次),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自行确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需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上报主题接访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办公室备案(填写附件6)。本学期上报主题接访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前(本学期只安排一次)。
4.主题活动地点: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自行安排。
5.主题活动内容:围绕接访内容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自行拟定。
6.主题活动要求:每次主题接访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党代表主题接访活动开展情况登记表》(附件7)并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留存。
(三)网上接访活动安排
以学校党委在线网站为平台,开展网上接访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总网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处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联系人:叶熙熙,联系电话:39358468;张向菊,联系电话:3935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