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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5:39  

广中党办〔20161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所、中心,各直属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广州中医药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6年1月12

广州中医药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

   为加快学校的法治化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及《广州中医药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坚持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与学校的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提高管理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和加快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

   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办学的管理体制。以全面实施章程、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为着力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增强法律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建设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三)目标任务

   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到2017年,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到2020年,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全面建立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规范办学、和谐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二、构建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

   (一)全面实施大学章程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原则推进章程的贯彻实施。充分利用网站、校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章程;通过编制发放辅导读本、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解读章程,使章程的理念、精神和内容为全校师生所熟知,增进师生对章程的认同感、尊崇感和敬畏感,为章程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并完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使学校运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规范制定规章制度

制定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健全师生参与的渠道,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制定各项制度要按议题和内容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决定,其中制定重大制度决定前须经教代会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

   三、健全依法治校运行机制

   (一)坚持依法行政

   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的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明确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体制,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为教师、学生提供便利服务的要求,完善党政管理机构设置,明确党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坚持依法行政,健全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

   (二)坚持依法决策

   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学校内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管理与决策执行的规范、廉洁、高效。事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管理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学校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视情况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因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三)坚持依法管理

   学校对招生、学籍、教学、科研、财务、合作办学、社会合作等各方面实施依法管理。严格依法依规招生,建立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制度、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透明。全面推行学籍学历管理公开制度,积极采用现代化方式管理学籍学历,不断提高学籍学历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做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工作。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对教学质量的测量和反馈工作,积极实施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法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并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预算执行,规范财务管理。依法开展对外合作办学,健全和完善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合作办学的招生、收费、管理、教学等行为,切实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扩大社会合作,在决策咨询、教学科研、安全管理、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更多引入社会资源,健全制度,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四)坚持依法监督

   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收入分配方案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扩大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和党政管理机构的评议权、考核权。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让师生有充分表达自身意愿与诉求的渠道和机制,以保证学校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时,能够充分发挥师生源头参与的作用。

   四、依法保障师生权益

   (一)依法保障教师权益

   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参加培训进修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充分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力,学术组织中教师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2。依据《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制定权利义务均衡、目标任务明确,具有可执行性的聘任合同,明确学校与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法在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畅通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明确教职工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程序性规定,保障教师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设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就教师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待遇及奖惩等,与学校及有关管理机构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成员应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保障学生权益

   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非法侵害,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应树立师生平等观念,关爱学生,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做到公平公正。作出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依法建立学生申诉处理机制,依法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正当程序的原则,明确处理机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积极运用听证方式,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

   (三)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坚持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要特别注重和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将因人事处分、学术评价、教职工待遇、学籍管理等行为引发的纠纷,纳入不同的解决渠道,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效果。对难于在校内完全解决的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社会调解组织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解决。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校园保险体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

   五、加快法治校园建设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各级管理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制定并实施教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明确教师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举办法制教育教学比赛、课件评选、知识竞赛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读书活动。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通过课堂教学主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以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二)发挥群团组织在法治校园建设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拓展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推进师生自主管理。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在法治校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依法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维护校园安全责任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法制和其他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安全稳定问题,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形成校园治安与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六、加强依法治校组织领导

   (一)健全依法治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治校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并强化监督检查。将依法治校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级党政管理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要求与目标考核机制。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门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成立依法治校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聘请专业机构及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要发挥法律顾问及有关人员的作用,对学校出台的有关管理措施、对外签订合同、改革方案等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

   (二)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校管理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准确把握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治、实体与程序、教育与惩戒的平衡,实现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切实转变党政管理机构管理理念和方式,进一步提高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依章程办事和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三)建立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

按照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形成全校统一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科学的依法治校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将依法治校工作内容和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核、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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